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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军训
国防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8-20 10:54:24

  是对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进行军事基础知识教育和必要军事技能教练的活动。它是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形式。目的是使学生树立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为培养预备役军官打基础。学生军事训练由国家教育部和国防部共同负责。根据我国兵役法关于:"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立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规定,各级人民武装工作部门按职能分工协助抓好学生军事训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经历了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从1955年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55年)的规定,国防部和高等教育部先后在全国14所高等院校和127所高级中学进行学生军训试点,各试点学校的教员均由部队派遣现役军官担任。1957年6月,因部分学校反映学生负担重,经国务院批准停止学生军训试点。198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学生进行军事训练的规定,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六部确定在全国52所高等学校和102所高级中学进行学生军训试点。到1998年我国开展学生军训试点的高等学校已发展到156所,每年参训学生约19万人;高级中学已发展到500余所,每年参训学生约15万人。此外,还有大批计划外的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自行开展学生军训。实践证明,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是加强国防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的战略措施,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形式 我国学生军事训练的形式主要有在基地训练和在学校训练两种。

  1.在基地训练。基地训练,就是把受训学生集中到训练和生活设施完备、器材齐全的军训基地进行的相对封闭的训练。建有学生军训基地的大中城市,学校可组织学生到基地进行训练;没有学生军训基地的地方,部分学校可通过其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借用当地的民兵训练基地组织学生军训。基地训练具有便于组织管理,便于训练保障,便于集中精力和提高军训效果等特点。这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学生军训的基本形式之一。

  这种训练形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训练条件较好,训练基地内教学设施相对完善配套,器材场地较齐全正规,各课题训练环境相对固定,为提高训练质量提供了比较稳定和环境相对优越的外部条件。二是便于组织、利于管理。基地训练是一种相对封闭的训练,便于排除外界干扰,集中精力组织实施,保证军训人员、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三是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方面,军训所需的武器装备集中统一保管,较为安全;另一方面,训练场地规范,可以较好地防止训练事故发生。四是利于集中力量、避免浪费。在训练基地组织训练,可以较好地集中人力,避免因训练点多面广而造成的教员不足的矛盾。

  组织基地训练,规范化程度要求高。在组织实施之前,院校的军事教学部门要进行周密计划,精心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在施训过程中,要严格一日生活制度,注重正规养成,从严管理,从点滴抓起。要提高对单位时间的利用率。

  2.在学校训练。在学校训练,就是由各学校依靠自身力量在本院校组织学生进行军事训练。采取这种训练形式通常是在自身教员力量充足,教(器)材及场地等保障能够满足训练需要、训练任务不重的前提下实施的。其特点是规模小,环境熟,便于组织,经费开支小,受场地制约因素小。

  在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军训,可充分利用院校人才和设备的优教材、器材、场地等易实施保障,便于集中力量实施组织领导。但受干扰大,会给正规化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学生军事训练的保障 训练保障是组织实施训练活动的重要条件,是训练领导和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训练保障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训练质量,提高保障能力,是学生军事训练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教学力量保障。我国学生军训的教学力量来源,高等学校的军事教员,采取学校自行配备军事教员与部队派遣军官相结合的办法解决;高级中学的军事教员全部由学校自行配备。

  学校自行配备的军事教员,主要负责学生军训和军事课教学的组织计划、工作协调、教学保障和部分军事课的教学任务等。学校自行配备的军事教员,配备专职武装干部服装和标志;纳入教师系列,评聘职务,享受其他教师的同等待遇。军事教员的具体配备人数,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学生军训任务自行确定。

  军队派遣的军官,主要承担军事专业性较强的教学任务。派遣军官的来源主要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和部分军队院校派出。派遣军官不计入军队总额,实行编外定编,按照在职军官办法进行管理,享受派遣单位在职军官的同等待遇。派遣军官在高校教学期间,工作和生活保障由高校负责安排;课时费按照高校同等职级教师的课时费标准,由高校给予解决。派遣军官与参训学生人数之比一般为1:300。

  高校学生集中训练期间,如需部队派战士帮助训练,由学校向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提出计划,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审核后报军区批准并统一安排。

  2.装备物资、器材保障。学生军训所需的枪支,由校方按实际参训人数编造计划,经当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审查汇总报请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审批后,从当地民兵武器装备中予以解决。学生训练用枪必须经过技术处理,使其不具备实弹射击的条件。实弹射击用枪由学校所在地人民武装部临时保障。用后由学校按规定进行擦拭保养,并及时收回。射击用弹的数量,按照总参动员部每年下发的学生军训弹药指标,由学校所在地人民武装部从民兵训练弹药中拨给。

  训练器材和服装,由军队价拨,军事课的教材,由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统一编发。

  3.训练场地保障。训练场地可由军训院校自行解决,或借用民兵训练场地,有条件的大城市使用自己建立的学生军训基地。借用其他单位的训练场地,应提前协商。各种训练场地力争设施齐全,符合训练要求,特别要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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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杨兆莲
  【稿件来源】: 宁夏国防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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