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宁夏军区领导的高度关注下,由自治区民政厅、宁夏军区政治工作局牵头,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多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出台了《关于做好军烈属、退伍老兵和现役军人军属优抚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抚恤、优待、社会救助、生活保障、帮助就业等方面为军烈属、退伍老兵和现役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的关心关怀,传导“为国家慷慨献身、国家不会忘记”的正能量。
《意见》的出台,将会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弘扬崇尚荣誉、崇尚英雄、精忠报国的社会风尚,为进一步提高国防动员软实力,激励高素质兵员踊跃参军,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助力打羸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