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
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开展“新修订国防教育法”实施联合调研取得成效
九月的北京,秋意渐浓。“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之际,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联合江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及沈阳理工大学、江汉大学等多家单位,就“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实施专题调研”情况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并联合发布调研报告,为国防教育法实施2周年交出一份扎实的“法治答卷”。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自2024年9月2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修订期间,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先后多次派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编修工作。
“良法贵在善治。”军事法制研究院副研究员刘洪顺坦言,“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专题调研组始终将目光聚焦在法律的落地执行上。”今年以来,该研究院充分发挥“小内核、大外围”科研组织模式,涵盖中西部不同区域及各具特色的革命老区、边远地区、重点高校等,就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联合调研,调研组先后进学校、入社区、走机关、访企业,下发问卷10余万份,最终汇集为调研的鲜活样本,对法律实施情况形成系统性认识。
通过对样本的分析可以看出,新修订国防教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国防教育法的典型案例和知识解读已纳入《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2025)》。”江西省委宣传部全民国防教育处处长汤飞说,“之所以这样做,就是要把法律条文变成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记得住的‘普法教材’”。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全民国防教育处处长吴鑫东说:“‘国防教育边疆行’活动已在全省展开,由地方国防教育专家、军队优秀政治教员、优秀退役军人组成联合宣讲团,面向边境县区中小学生、机关干部、退役军人开展宣讲活动。”他告诉记者,从今年起,他们将用3年时间把活动由边境县拓展到全省67个县(市、区)。
辽宁省委宣传部全民国防教育处副处长王慧凝介绍:“结合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仪式等重要时点深化国防教育法宣传,设计推出全民国防教育IP形象“辽小星”,把法条精神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内容。”
宁夏区委党校魏向前教授说:“银川市金凤区实验小学着力打造少年军校,其国防教育创新实践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入选2026年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典型实践案例。”
参与此次研讨的专家一致认为,此次调研报告形成了“三个统一”的认识,即:统一了对国防教育法治化根本方向的把握,统一了从中央到地方实践成效的认识,统一了深化国防教育法实施的行动方向。

信阳师范大学国防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明指出,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法律明确规定了小学和初级中学、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各学段的国防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等,并将学校国防教育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为培养高素质国防后备力量人才提供法律支撑。这既是调研关注重点,也是未来的工作着力点之一。
“调研中我们发现,国防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和社区活动,教育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研究员王汉水说道,下一步将整合军地理论研究资源,加强对全民国防教育法治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
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将以此次研讨为契机,持续推动全民国防教育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小兵 通讯员 张明哲 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