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播放

  当前位置:首页 -> 国防聚焦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发布
国防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8-10-10 09:03:06

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自2018年10月10日零时起,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配发前,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和警种学院人员停止使用武警部队制式服装和标识服饰,统一穿着无武警标识的作训服,并在作训服左兜盖上方佩带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

  应急管理部同时发布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标识牌式样及佩戴规则。标识牌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作,配发对象为在编在职干部、队员和消防专业院校学员。凡不在配发范围内的人员,一律不得佩戴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标识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高等专科学校学员佩戴干部标识牌,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消防员学校学员佩戴队员标识牌。

  (时政)(1)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 

  图为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标识牌。新华社发

   

  图为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标识牌。新华社发

  (时政)(3)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 

  图为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标识牌佩戴效果图(夏季作训服)。新华社发

  (时政)(4)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 

  图为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标识牌佩戴效果图(夏季作训服)。新华社发

  (时政)(5)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 

  图为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标识牌佩戴效果图(冬季作训服)。 新华社发

  (时政)(6)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过渡期身份标识牌 

  图为消防救援队伍队员标识牌佩戴效果图(冬季作训服)。新华社发

>>> <<<
  【责任编辑】: 杨兆莲
  【稿件来源】: 新华社
您现在要:【回到首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防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
·《2017年度中国军事法治发展报告》发布
·四部门起草《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中央军委巡视工作条例
·中央军委印发《中央军委巡视工作条例》
·军地共同发布《为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
宁夏国防教育网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国防教育办公室 本网设计制作:宁夏新闻网